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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的通知
【字体:大 中 小】【2018-03-20】【作者/来源:安庆企业家】【阅读:3349次】
宜企联[2018]05号
各县(市)区企联(工作站),各有关企业:
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,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,引导我市企业做优做强做大,按照中企联和省企联的工作部署,市企联将继续牵头开展“安庆企业50强”申报、排序和发布工作。
2018年是我市连续第七年开展“安庆企业50强”排序和向社会公开发布工作,这对提升安庆企业知名度,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,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。请各相关单位给予大力支持,组织动员企业申报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资格
凡在安庆市境内注册二年以上(含二年)、具有法人资格的各行各业各种类型的所有企业均可以申报安庆企业50强。但不包括行政性公司、政企合一单位和各类资产经营性公司。属于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或相对控股子公司,由于其财务报表最终要被合并到集团母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去的,只允许其母公司申报。若母公司不申报,其在我市辖区内的子公司可参加安庆市的排序。
二、申报最低控制线
参照上年安庆企业50强的入围指标,申报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的最低控制线是:2017年营业(销售)收入5亿元。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的入围指标和最终名单,按照营业(销售)收入申报情况,从大到小依序确定。
三、指标填报
申报企业要如实、准确填报《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申报表》(附件1)所列的12项指标和其他企业信息。某项指标如果没有数据,应填“0”,指标栏不能留空白。所有指标均需按企业合并报表的数据填报。
四、申报程序
1. 申报阶段(自发文起到5月31日)
由企业按照《填表说明》(附件2)认真填写《申报表》,《申报表》须报经企业主管部门或各县(市)区企联(工作站)盖章;企业必须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确认的合并后的2017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,如 “资产负债表”和“损益表”等复印件,或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盖章确认的企业上报地方财政局、统计局或主管部门的报表(副本)。凡只提供《申报表》,数据不完整又无法按要求确认的,一律不纳入申报范围。
2. 排序阶段(6月1日到6月30日)
由主办单位邀请相关部门按申报企业的申报数据,集中进行数据汇总、审核,并最终以营业收入作为主要指标,确定排序名次。
3. 发布阶段(7月到8月)
由市企联通过发文和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2018年安庆企业50强排序结果。
五、几点要求
1. 申报排序发布活动不收任何费用,按照企业自愿、公正、客观的原则进行。
2. 各县(市)区企联(工作站)应积极组织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申报,各有关企业应积极参加。
3. 申报企业“申报表”须经企业法人代表、主管财务负责人签字,并加盖企业公章。县(市)区企业还须报当地企联(工作站)或企业主管部门盖章。
4. 申报企业在报正式申报材料前,先将《申报表》纸质表或电子版通过传真或电子邮箱报市企联。申报材料为:(1)《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申报表》;(2)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盖章确认的,2017年度“资产负债表”和“损益表”等财务报表复印件,或企业向地方财政、统计或主管部门上报的,经审计机构盖章确认能够证明企业数据真实可靠的材料。全部纸质申报材料均为一份,通过快递方式邮寄或直接送到市企联。
5. 本通知及附件,可在安庆市企联网站上下载(网址:www.aqsql.com)。联系电话:5515047 5514157传真:5512287
邮箱:461807480@qq.com 邮编:246003
地址:安庆市大观区北正街东二栋五楼(原建材协会办公楼)
附件:1.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申报表
2. 安庆企业50强申报表填表说明
安庆市企业(企业家)联合会
2018年3月26日
抄报:省企联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市经信委
请点击下载附件1,2:
2018年安庆企业50强申报表及说明.doc
